作为农业生产的设备与手段之一,温室行业是介于结构建筑与生产设施设备之间的一个行业。温室的主体结构形式与建筑中的轻型钢结构建筑相似,但作为农业生产设备,其设计以实用性、安全性为准则。
一、温室工程与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差别
温室建设安装工程与建筑工程相似,工程造价和规模都较小,但两者的验收标准有显著差异。建筑工程的验收标准完善,类别、步骤清晰,其与温室安装工程的验收标准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:
1、温室不仅是建筑物,还是一种生产或试验设施。温室首先要满足建筑的要求,但由于不同地区存在气候差异以及植物的特性不同、温室的用途不同,建造温室时,对温室结构和配套设施要求不同,而这些关于气候和种植的行业要求、对温室中设施设备的要求,在建筑工程的验收标准中没有体现。
2、温室中使用的部分设施设备、传动机构等,是其它公司的专利产品,或者是根据特殊要求而设计的非标准产品,这些产品的设计和安装等都有自身特点,不能套用统一标准。
3、作为农业生产设施,投资建造温室时,比较注重其性价比,主构架一般按照20年左右的使用期限设计,常使用廉价的覆盖材料,如薄膜、普通玻璃等。但在建筑工程的安装规范中,对薄膜、普通玻璃等温室常用到的覆盖材料没有具体的验收标准,而这些覆盖材料恰恰是国内、国外的温室所常用的覆盖材料。
二、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验收方法
以现有的温室验收标准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准绳,在验收过程中,可适当套用建筑工程验收的方法和步骤,进行分步、分区逐步验收。
1、分类别验收
将整个温室工程分为土建部分、结构部分、配套设施三大部分进行验收。土建部分主要包括温室基础、附属用房、水池等土建工程,可以严格按照建筑标准进行施工验收。温室结构部分包括温室主体,覆盖材料,内、外遮阳系统等,可以参照温室验收的现有标准,并结合温室建造地的实际情况,参照地方标准进行验收。配套设施中喷灌系统(水系统),可以参照水利部颁发《喷灌工程技术规范》作为标准进行设计、施工和验收。
对于电气控制设备较多、电气控制系统较大、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温室,配电系统按照可严格按照建筑标准进行验收;对于电气控制系统比较简单的温室,可参考相应的温室行业标准进行验收。
对于配套的设备,如活动苗床、加温机、风机-湿帘降温系统、移动喷灌车、播种设备等,可采用设备验收方法,根据设计要求或中标单位的标书中对设备的性能、品牌等的陈述进行验收。
2、分步骤验收
对于单座温室或小规模温室工程,验收过程与建筑工程的基本相同,都是完成一部分,验收一部分,*后根据子工程验收情况,进行整个工程的全面验收。对于子工程的验收,可按照分类法将所有子工程进行分类,然后根据设计要求和标准,分类验收。
对于大型温室工程,例如建造整个园区或温室群,可将整个工程分为若干区进行施工和验收,对于每个区的验收,仍采用分类法进行逐步、逐项的验收。这样既可以严格保证整个温室工程质量,达到设计、使用要求,又使验收做到有标准可依,方便验收资料整理,减少施工中的纷争。
三、温室大棚建设工程验收后的工作
验收后的资料要分类整理,按建筑标准验收和温室标准验收资料分开管理,方便以后查阅。温室群的验收,由于资料较多,可按照分区或单个温室进行整理。
对于温室工程的验收,不同地区、不同单位都积累一些有自身特色的有效经验,但对于整个温室行业来说,验收标准不完善是使温室工程验收出现尴尬的主要原因。逐步完善温室的设计、验收标准,对于我国温室行业的发展、对于整个农业、农村的发展,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